嵊州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嵊州律师

定金已付但觉得被多收了,可以再谈价钱吗?

时间:2025-02-23|栏目:嵊州律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在合同上约定;但是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已经给付定金的一方,在合同不能履行时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当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和交付定金时,遵守合同一方可以选择其一进行主张。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桐庐县看守所地址 鹿城区看守所地址 嵊州市看守所地址 黄岩区看守所地址 湖州市看守所地址 嘉兴市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地址 临平区看守所电话 鄞州区看守所电话 鹿城区看守所电话 诸暨市看守所电话 临海市看守所电话 丽水市看守所电话 青田县看守所电话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松江区看守所电话 长宁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萧山区律师 宁波北仑区律师 慈溪市律师 宁海县律师 湖州市律师 平湖市律师 衢州市律师 台州市律师 龙泉市律师 景宁县律师 郎溪县律师 太仓市律师